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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因為多個社會議題,讓許多港澳人士充斥著想移居國外的念頭。
如何移民台灣?大致上以投資移民及創業移民為主流,鄰近的台灣目前是港澳人士的首選!因為人文環境、語言、氣候都與港澳雷同,且台灣長期受到港澳文化潛移默化,街頭上與百貨公司隨處可見港式燒臘、茶餐廳、澳門葡式蛋塔等,讓辛苦遷徙的你隨時可以一解鄉愁。
港澳人士要取得台灣籍除了用「投資移民」的方式外,台灣內政部另有「創業移民」。
雖然「創業移民」的投資金額門檻相較於「投資移民」來的低,但「創業移民」的目標對象和入籍台灣的門檻卻比較高,不只要符合申請條件,公司營業額及營收要達一定標準,而且要入籍台灣之前,需要有居留台灣五年(每年183日)的門檻,尤其新創的公司在初期五年的經營變數較多,除非是由經濟部認定符合具創新能力及技術條件,否則建議一般港澳人士採「投資移民」為入籍台灣的方案為宜。
詳細的申請方式可以參考移民台灣的5大移民方法 申請程序、門檻及相關細節
方法一:投資移民
有意移民台灣的港澳人士可申請投資移民資格:
- 申請人須在台灣投資600萬元新台幣(約155萬港元)
- 每年最少聘請 2 名當地員工
- 申請者投資業務的年期由 1 年增至 3 年。
- 申請者在第一年便可申請台灣護照, 期間不得離境超過30日,否則當局有權沒收批出的護照。(惟必須符合營運3年的條件)
注意:
- 只要領有居留證並連續在台住滿6個月,期間可出境一次(不超過30天),投保後即可享用全民健保(台灣醫療體系是全世界有目共睹的)
- 買樓不算投資移民
網路傳言600萬買房就可移民,這是錯誤訊息!港澳居民來台投資的項目,必須是經營業務,不包含單純購置不動產自用。因此,不得以購買600萬元以上的不動產置產事由申請來台居留,所以開設民宿理論上也不好作為投資移民的理由。
依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以下簡稱港澳許可辦法)第16條第1項各款規定 香港或澳門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
- 其直系血親或配偶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但其親屬關係因收養發生者,應存續二年以上。
- 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及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參加僑教或僑社工作有特殊貢獻,經教育部或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
- 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
- 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已取得香港或澳門政府之執業證書或在學術、科學、文化、新聞、金融、保險、證券、期貨、運輸、郵政、電信、氣象或觀光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
- 在臺灣地區有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或在臺灣地區以創新創業事由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
- 在國外執教、研究新興學術或具有特殊技術與經驗,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
-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臺就學;或其畢業回香港或澳門服務滿二年。
- 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或第十一款工作,或依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或外國人才專法第二十條準用同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十條規定許可工作。
- 其他經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大專校院任用或聘僱。
- 對政府推展港澳工作及達成港澳政策目標具有貢獻,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出具證明,並核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
- 有本條例第十八條之情形,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有關機關審查通過。
- 在臺灣地區合法停留五年以上,且每年居住超過二百七十日,並對國家社會或慈善事業具有特殊貢獻,經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審查通過。
- 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
- 其配偶為經核准居留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或經核准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或經核准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但該配偶係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者,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來臺就學者,不得申請。
- 來臺傳教弘法或研修宗教教義,經主管機關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
- 經行政院許可香港或澳門政府在臺灣地區設立機構之派駐人員及其眷屬。
申請後在台灣地區居留,並於連續居留滿1年(1年內得出境30日),或連續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台灣地區居住270日以上,得依據港澳許可辦法第29條第1項各款規定申請在台定居設籍。
如您想以創業方式移民,除了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外,亦要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
- 獲台灣內外創業投資、事業投資,或於政府認定的國際性募資平台籌資滿200萬元新台幣(約51萬港元)
- 已獲同意進駐政府認定的創新業園區或育成機構
- 取得台灣內外專利權,或具專業技能
- 曾在具代表性的創業、設計競賽獲獎,或申請政府鼓勵外國創業家來台專案的計劃通過
- 設立符合「具創新能力之事業認定原則」的事業,擔任該事業負責人,並投資100萬元新台幣(約25萬港元)以上者
港人移民台灣好處有很多,其中最有感的三大好處像是台灣其實是默認雙重國籍的,因此不用放棄港澳國籍,取得台灣護照之後,香港人仍可保留港澳身分。
醫療上在香港是沒有健保,從掛號完到開刀,都要排幾個月到2年不等並且醫療費用高昂,而移民台灣便可享有台灣的全民健保醫療服務。
最後是整體的消費物價水準,台灣比香港來的便宜許多,步調也相對比較慢,生活會比較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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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台灣常見問題
移民台灣需要有健康檢查合格證明,6歲以下則可豁免。
需要檢查:
- 胸部 X 光肺結核
- 腸內寄生蟲糞便
- 梅毒血清
- 麻疹及德國麻疹之抗體陽性檢查報告或預防接種證明
- 全身皮膚視診
上述申請都要求申請人連續居留1年(1年內只可出境30日),或連續居留兩年(每年在台灣居住270日或以上)。
入籍台灣後,役齡男子均需服役,除非有特別原因。
在台灣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在台居留滿6個月即可參加健保。根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每月應自付保險費為定額749元新台幣,供至70歲。70歲以上老人,則由台灣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保障範圍廣泛,包括西醫、中醫、牙醫、居家照護及精神疾病患者社區復健、藥物費用等。
只要小孩有居留證,在台灣有監護人照顧就可申請入讀台灣的中小學。台灣政府為學童提供12年免費教育,由幼稚園至國中,學生只需每學期繳付2,000元至3,000元新台幣的書簿雜費。私立學校學費每學期由十多萬至四五十萬新台幣不等
根據台灣勞動部統計,香港人在台灣主要從事行業包括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批發及零售業、出版、影音制作、傳播及資通訊服務業及住宿及餐飲業等工作。人工方面,台灣最低工資以月薪制為24,000元新台幣(約HK$6,457),時薪制為160元新台幣(約HK$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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